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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重点支持方向 1.智能化改造 2.创新中心建设 3.工业“强基”工程 4.绿色化改造 5.服务化改造 6.产品提档升级 7.装备改造升级 8.两化深度融合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方向和相关规划战略相关要求,类型为产业类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包括续建项目、新开工项目和前期谋划项目。 2.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具备实施项目能力,依法经营,无违法违规行为,项目在河北境内实施。 3.产业发展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软件、“两化”融合项目投资1000万元以上;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300万元以上。 4.续建项目需具备有关部门出具的备案(核准)、环评、土地等批复文件;新开工项目需具备备案(核准)手续,正在进行施工准备,来年拟开工建设;前期项目为正在做可行研究或进行初步设计的项目。 5.已列入往年千项技改项目计划但尚未竣工的项目,今年可继续申报。 6.《省重点项目计划》中工业类项目申报后可直接列入省工业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行业龙头企业、优势企业和雄安新区工业转型升级、省工业转型升级试点示范县(市、区)、省级及以上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重点贫困县以及京津产业转移重点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项目或服务平台类项目,优先列入省工业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 三、申报流程 1.申报材料。项目单位可自行或委托咨询机构编制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见附件),填写基本情况表并装订在资金申报报告内首页,侧脊应标明单位和项目名称。 2.机构评审。省有关部门组织有资质第三方机构,对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和推荐支持项目清单。 3.项目公示。省有关部门综合考虑评审意见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等因素,提出拟列入省军民融合企业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清单,在机关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项目批复。公示无异议后,省有关部门批复项目列入拟支持项目计划。 5.资金支持。下达资金(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