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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条件: 1.依法在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企业领导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转型升级,坚持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将追求卓越、崇尚质量作为企业的价值导向。 3.企业近三年年主营业务收入均在5000万元以上,年人均利税2万元以上,且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处于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4.企业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有效运行。 5.企业积极采用先进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大力推进管理创新。组织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实施质量改进和质量降损成本核算,并取得实效。 6.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并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具有较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 7.主导产品为河北知名品牌产品、优质产品或产品实物质量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施工企业工程获省优质工程以上奖励,产品(工程)在市场上有一定知名度。 8.大力推进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开发新产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具有较强的创新和发展能力。 9.建立了较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服务及时、有效,用户满意度高。 10.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治理达标,节能、降耗、减排达到政府、行业有关规定和要求。产品(工程)在近三年各级质量监督抽查和出口商品检验中全部合格。无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近三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无环境违法记录、无重大质量投诉。 二、申报流程 (一)初审:在企业自愿基础上,申报企业填写《河北省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申报表》,将申报表及相关辅证材料整理成册,报送所在县(市、区)主管部门,并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后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二)出具推荐意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报送的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及现场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 (三)评审: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拟定确定名单。 (四)公示:对拟确认的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在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确认为“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称号。 三、质量效益型企业好处 1、直接奖励:可获得地方资金奖励 2、资助基础:是其他申报各类型政府专项资金的首要条件之一 3、品牌提升:企业产品实力的最佳象征 4、吸引人才:科技创业的核心是优秀人才,这样更能吸引他们 |